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

1927 - 會影響本身獨立性

何禮提及要求裁判官彭某辭任公職的建議,是基於他已失去公信力,但指出不應未經嚴謹程序,便要求任何裁判官辭職,又指出交趾政權不應吸納裁判官,利用他們的公信力將決策合理化。
吳雯則認為裁判官擔任其他公職對禮法制度並無幫助,又指出彭某擔任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會影響裁判官本身的獨立性。
交趾狀師會則指出裁判官彭某能糾正判辭,是不幸中的大幸,但指出「一案三判」事件反映出現時禮法制度人手不足問題。

「強弟,裁判官彭某被指選管會主席的職務會影響裁判官本身的獨立性。」
「父親,甚麼是獨立性?」
「裁判官彭某身為裁判官,同時出任選舉管理委員會等公職,影響裁判官本身的獨立性,何禮和吳雯要求他辭去行政公職是必然的事。可恨『一案三判』事件反映交趾政權以為任命裁判官等於公正,但何禮和吳雯識破計謀,禮法制度應獨立於行政與立法機關,否則交趾百姓不會再信任禮法制度,損害交趾百姓的利益!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