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4日星期六

2136 - 圖刺李景囚十六年

裁判官裁定企圖行刺李景的南蠻刺客持械意圖干犯可逮捕的罪行罪名成立,相信事件與李景的政治立場或其專業有關,企圖行刺李景破壞交趾社會結構,重申公堂必須保障合法進行政治活動及在公堂上代表市民的人,故判囚十六年,他又批評傳播機構對該案件的報道「過火」,勸喻傳媒要守規則。
李景認為與被告無恩無怨,「很明顯背後有些人,仍然未歸案」,護衛指揮官關某指出案件仍未完結,他們會追查被告幕後的「老闆」。

論壇成員何華有意策劃全民公投,議題與政改有關,將集中在兩至三個地區進行,又指出他們將在地區重點宣傳政制討論,以及解釋為何功能組別影響民主發展。

「想不到企圖行刺李景的南蠻刺客與曹某人一樣大膽!」
「萬大人,我相信交趾政權不會輕易推行政改。」
「南蠻刺客企圖行刺李景,雖然被告沒有透露持械原因,但企圖行刺李景破壞交趾社會結構,公堂有責任保障言論及結社自由和禮法制度,裁定該刺客意圖干犯可逮捕的罪行罪名成立,判囚十六年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政權堅拒推動政改,至今仍未普選州牧及全體論壇成員的方案,但何華識破計謀,百姓應關注政改議題,否則交趾將不會實施雙普選,我們應爭取建安十六年雙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