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日星期日

2772 - 副申訴專員被革職

南海太守宣佈革除副申訴專員的職務,指出他延誤處理一宗革職護衛人員案件,延誤長達九個月,並涉嫌借覆核為名,向該護衛人員索取十五萬塊錢,最終引致該護衛人員挾持及殺害交趾旅客,屬嚴重疏忽職守和嚴重行為失當。南海的司法部長歡迎決定,但南海申訴專員拒絕執行指令。
在事件中受重傷的旅客陳某及遇害領隊的胞兄對上述指令表示歡迎。

交趾官員李明回應「人權監察」的質詢,強調護衛人員採取非常容忍態度,又強調他們在三月初六的示威中,「不會刻意將胡椒噴霧射向小孩,而『噴向高天』是指噴射的目標角度,高於小孩的高度」。
當日遭濺眼小童的母親指出解釋牽強,無法信服,長毛更批評此舉是自圓其說。

「南海太守的軟弱沒有了?」
「南海副申訴專員涉嫌疏忽職守,未有妥善處理一宗護衛人員被革職的案件,延誤長達九個月,更涉嫌敲詐申請人,最終導致交趾旅客被挾持及殺害,南海太守面臨外交壓力,宣佈革除副申訴專員的職務是必然的事。可恨南海太守是在死因裁判後才宣佈革職安排,與交趾官員一樣無能,而申訴專員公署的回應更像李明一樣,是企圖為被革職的副申訴專員辯護!」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