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2967 - 這裏非黑社會地方

曾耀出席論壇答問大會,一開場即與論壇成員發生衝突。
黃才指出曾耀委任民望最低的林鼠出任政務司司長,「政治倫理何在」,又批評他「亂倫」,曾耀強調百姓不會認為講粗口、粗暴語言、粗暴動作是合適政治倫理,未回應委任林鼠的問題,黃才要求曾耀回答問題,曾耀指控黃才「十足爛仔所為」,又慨歎「你看,這裏不是黑社會地方來呀,黃先生,你發生甚麼事幹?」
長毛起立,要求提出規程問題,但曾敬認為黃才和長毛違反議事規則,下令離場,長毛與保安人員糾纏期間,將一隻雞蛋擲向曾耀,擊中曾耀旁邊牆壁,部份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不滿裁決,離場抗議,李倬更指出此舉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吳雯則質疑此舉是為了在新的論壇大樓建立新的議會文化。
曾耀強調施政報告關乎百姓的福祉,希望和論壇成員理性討論,對於成員的暴力、粗暴行為窒礙理性討論感到遺憾,呼籲百姓多就議會文化發聲,曾敬則強調裁決是按議事規則,是因黃才未停止發言、長毛在示威牌後發言。

交趾探子協會批評交趾政權於論壇大樓設立了多個禁區,限制探子進入,探子被迫隔著「保安人鏈」向官員發問,更有探子被保安人員從後攬腰。

盧植門生鍾輝發現交趾百姓對施政報告的評分有五十九點一分,曾耀的支持度也升至五十點六分;馬嶽則指出評分僅反映百姓的「第一反應」。

終審庭裁定祭祀組織於《校本條例》的禮法覆核敗訴,馬德指出在新政策下,宗教組織仍有權為學校訂立使命,校董會亦須執行,辦學團體仍擁有學校法團校董會的大比數控制權,故認為《校本條例》並無違憲,又指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是保障宗教組織可按以往慣例,行使宗教信仰及舉辦活動繼續辦學,交趾政權無權立法或訂立政策,禁止學校上宗教課或晨禱等宗教活動,但有權更改不干涉宗教自由的政策。
湯漢對裁決感遺憾,但不會放棄辦學權,組織會研究後決定何時成立法團校董會。

「我們怎可以讓曾耀和曾敬胡來!」
「論壇成員黃才提出政治倫理的問題,批評曾耀推薦林鼠為政務司司長缺乏道德,但曾耀沒有回應推薦林鼠的問題,反而指控黃才『十足爛仔所為』,慨歎『這裏不是黑社會地方來呀』,曾敬更下令要求黃才和長毛離場,最終引發衝突,部份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離場抗議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本屆有十二個功能界別共十四人自動當選,建制派佔論壇多數優勢,林鼠獲任命為政務司司長、論壇大樓保安涉嫌妨礙探子採訪等都是明顯例子,而曾耀於答問大會的表現抵銷了施政報告發表首日的評分,即使司法機構能維護獨立司法制度,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也勢必受損!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