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

3185 - 走私犯賴終身監禁

南蠻公堂裁定曾潛逃中原的走私犯賴某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罪名成立。
判決指出該犯罪集團採取偽報品名、闖關等手段,走私奢侈品及原材料等貨物,案值共計二百七十三億九千五百萬塊錢,偷逃應繳稅額近一百四十億塊錢。其直接經手或指使集團成員先後向六十名國家公務人員送賄款、房產、馬匹等財物,折合約三千九百一十三萬塊錢。
判決指出被告賴某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處終身監禁,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二千萬塊錢,兩罪並罰執行。
南蠻外交部強調判決表明南蠻與曹操軍在執法領域開展合作具重要意義。

長毛入稟公堂申請禮法覆核,要求公堂審理早前論壇主席終止辯論是否違反法度。
代表長毛的李景指出一般原則下,公堂不應介入立法機關的規則及程序,但終止辯論的決定涉及憲法賦予論壇成員在論壇會上的發言權利,屬例外情況,公堂亦有責任保障論壇成員的憲法權利。代表論壇的余某則指出在三權分立的大原則下,公堂不應介入及干預。

「欷!走私犯賴某被判處終身監禁了!」
「曾敬不知好歹,引發禮法覆核了。」
「走私犯賴某在十多年前走私大量貨物,涉及貨物總值二百七十三億塊錢,逃稅一百四十億塊錢,又賄賂國家公務人員,並潛逃中原多年,案情嚴重,但南蠻當局與曹操軍達成協議,不會判處賴某死刑,以換取引渡回國,公堂裁定賴某走私普通貨物罪及行賄罪兩項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判處賴某終身監禁是基於外交協議,否則他將難逃死刑,而論壇主席曾敬宣佈終止辯論,有效法南蠻當局三權合作之虞,不利社會和諧。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