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

3192 - 長子管理長和資產

富商李某宣佈接班安排,「我自己係長和系既資產,會係長子去管理。但我第二個仔,佢有的事係很喜歡,我會全力幫佢」,「大家都好開心既」,否認與次子不和,「唔係關係唔好,係我惡得滯」。他又指出新政權最重要是創造安定及合理的環境,並捍衛交趾核心價值。
長子指出「爸爸安排既,我地都行既」,又強調集團做的是正常生意。

盧植門生張某認為梁仇在去年九月初九「備選」之前,曾提及自己適合當州牧,若按照日前終審判辭,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之虞。

判官林某交代書面判辭,指出《基本法》第七十二條訂明「交趾論壇主席職權包括主持會議……」,「主持」會議並非只是坐在議事廳聽成員發言,而是適當地控制會議,令會議可有秩序及公平地進行。主席權力應是主席與成員之間的問題,如何平衡各黨派的利益,全屬政治問題,故主席在運用其權力時必須考慮其政治及禮法後果;假如成員不滿意,可運用論壇的內部機制處理。他又指第七十三條列明「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度」,論壇主席決定於午時終止辯論,論壇成員有足夠時間發言,若憲法上有拉布的權利,議會便會被少數成員無止境「騎劫」。他強調基於三權分立的大原則,公堂必須尊重立法過程,即使公堂只是輕輕干涉,亦有可能對論壇的功能及運作造成相當大的損害,這並不符公眾利益。
余荊指出絕不認同曾敬根據議事規則有「剪布」權,但公堂並無對此作出裁決。

「強弟,富商李某宣佈接班安排了。」
「父親,甚麼是權力?」
「富商李某已過八十,隨時壽終正寢,故此宣佈接班安排,避免混亂,他決定將長和系的資產交給長子管理,並支持次子營辦的生意,是合適安排,又強調新政權最重要是創造安定及合理的環境,並捍衛交趾核心價值,期望交趾穩定發展,避免因政治問題損害營商環境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梁仇推行架構重組方案和正在審議的論壇條例議席出缺安排修訂案都是明顯例子,交趾政權無視百姓的質疑,堅持提案及拒絕撤回議案,導致拉布及兩度流會,論壇主席曾敬的終止辯論裁決更引致禮法覆核,交趾既有的禮法制度受到威脅,而三權分立是《基本法》賦予沿用的既有制度之一,故此公堂不受理長毛的申請,指出公堂不應干涉立法過程,又重申論壇主席必須考慮政治及禮法後果。我們應爭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