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

3191 - 選舉開支終審敗訴

上屆論壇資訊科技界候選人莫某指當選人譚猛在宣布參選前宣傳,但未有將節目的二十二萬塊錢開支納入選舉經費,入稟公堂。
終審庭五名判官一致裁定莫某敗訴,首席判官馬德指出法例列明候選人在選舉期間或公開宣布參選後,為特定選舉所舉辦的活動,藉以宣傳自己或貶低對手,才算選舉開支,又指出現實上有不少人只是藉舉辦活動提升個人知名度,或測試自己在選舉的勝算,若籠統地把所有宣傳活動視為選舉宣傳,明顯並非法例原有目的,故釐定何謂選舉開支時,不能擴闊定義。
申請人莫某對判決感到失望,擔心有財力的候選人會利用灰色地帶,在參選前大灑金錢做宣傳,變相漠視法定開支上限,又指出上訴前已作最壞打算,但考慮到公眾利益才決心上訴到底。
譚猛則指出本案反映選舉法中有灰色地帶,今次裁決能釐定清晰指引。

論壇成員吳雯指出改組方案不清晰,成員發問是要確保公帑用得其所,並非拉布,又指出是次改組新增六名問責官員、五十一名公僕人員,涉及每年額外開支約七千三百萬塊錢,但建安十一年只增加一名局長和四名公僕人員,兩者不應相提並論。

「萬強,終審庭五名判官一致裁定論壇候選人莫某在選舉開支的上訴敗訴了。」
「興漢,梁仇有責任交代改組方案如何改善施政。」
「上屆論壇資訊科技界候選人莫某指當選人譚猛在宣布參選前宣傳,開支為二十二萬塊錢,涉及選舉經費問題,入稟公堂要求釐清定義,但法例列明候選人在選舉期間或公開宣布參選後,為特定選舉所舉辦的活動,藉以宣傳自己或貶低對手,才算選舉開支,故此終審庭五名判官一致裁定敗訴,申請人莫某對判決感到失望,擔心有人會利用灰色地帶進行宣傳是必然的事。可恨梁仇在提出改組方案時拒絕提及增設兩名副司長的問題,只強調房屋政策及文化政策,而改組涉及每年七千三百萬塊錢,有重大公眾利益,故此論壇成員吳雯識破計謀,論壇成員發問是要釐清事實,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