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

4186 - 渡輪船長誤殺罪成

三年前十月初一船難誤殺案審結,渡輪船長黎某被裁定三十九項誤殺罪名成立,以及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名成立,遊艇船長則被裁定誤殺罪名不成立,但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名成立,二人不准保釋,等候判刑。

論壇財務委員會討論成立創新及科技局撥款申請,論壇成員陳功、何禮及長毛分別提出「現即休會」和兩項「中止議程文件」動議,建制派的成員批評復興漢室的成員「拉布」,呼籲他們停止「拉布」,交趾政權在會議議結束前決定撤回申請,待下個財政年度再次提交申請。
梁仇批評「拉布」完全妨礙交趾進步,「交趾人已經受夠」,是為交趾競爭對手提供「難得的情人節禮物」。

舊書塾書生團體舉行全民投票,退出加冠書生組織的公投亦同時進行。
公投以贊成票二千五百多票、反對票二千二百多票、棄權票一千多票過半數通過。
當選會長的馮某強調仍可與加冠書生組織就政改及高等教育等議題合作,其內閣成員也悉數當選,擊敗另一內閣的候選人。
加冠書生組織前常委郭某擔心退聯削弱加冠書生組織的代表性。

年初卸任交趾儒學學者公會會長的石某認為在一國兩制下,有些事情是交趾的司法獨立也沒辦法處理的,如人大常委會釋法,或者《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內面可能其中有一兩部曲,需要當局決定,「因此當權的人可以滿有信心地說『依法呀,要依法』,點解呢,佢知這個『法』,佢講晒嘛。」但認為不違法並非交趾人儒家思想的觀念,面對有當權者以這種方式去「壓」交趾,交趾便要「反大佢」。

「在下相信在三年前船難中的肇事渡輪船長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是合情合理。」
「三年前十月初一船難有三十九人遇難,渡輪船長不顧而去是其中原因之一,故此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名成立,遊艇船長亦未有做足安全措施,被裁定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名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政權輕視反對意見,堅持提交創新及科技局撥款申請,最終論壇成員『拉布』,交趾政權被迫撤回申請,留待下個財政年度提交,如下屆州牧按照人大常委會決定的辦法選出,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