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9日星期日

4472 - 任何人犯法應負責

交趾政權仍未公布舊書塾校務委員會主席的任命,李文回應新會議筆錄,強調任何人犯法都應負上責任,又拒絕回應是否擔任校委會主席的合適人選。
校長馬某指出會從「危機中學習」,對處理事件時要有信心,又指出護衛人員已接手處理調查筆錄流出的事,加上是次泄漏地點不在交趾,不認為需要就事件再提交報告予校委會。

不獲續牌的傳播機構執行董事葉某被裁定一百項欠薪罪罪名成立,裁判官批評機構早已響起警號,但葉某卻延遲採取行動,明顯是危機感不足,其後又沒有提醒人力資源部發放薪金,裁定欠薪是葉某疏忽所致。

南蠻維權狀師郭某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及臨時加控的「尋釁滋事」,兩項罪名成立,入獄六年。

「李文那廝強調任何人犯法都應負上責任!」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傳播機構欠薪並不符合公眾利益,理應罪名成立。」
「舊書塾校務委員會於九月否決任命陳俊為副校長,引起公眾譁然,而李文被指是新任校委員主席的人選,他強調任何人犯法都應負上責任,校長馬某回應指會從『危機中學習』,相信護衛人員有能力處理案件是必然的事。可恨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校委會主席任命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堅持任命李文為校委會主席一樣,恐怕如南蠻維權狀師郭某被定罪,無法如公堂裁定欠薪罪成般符合公眾利益!」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