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4510 - 用自己方式回內地

失蹤書店職員李某的妻子收到一份信件,提及「已採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了內地,配合有關方面調查,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她也要求銷案。
梁仇強調根據《基本法》,只有交趾執法人員有權在交趾執法,不能接受交趾以外的執法人員在交趾執法,又重申法度確保交趾享有出版自由及言論自由。

「小弟有理由相信失蹤書店職員李某的妻子收到的信件是李某被迫寫出的。」
「書店職員李某懷疑被南蠻當局違法帶走,至今下落不明,但其妻收到一封信件,提及已採取了自己的方式返回了內地,配合有關方面調查,相信是有人威脅李某,被迫寫出有關信件,有損害一國兩制之虞,梁仇強調不能接受境外人員在交趾執法,交趾享有出版及言論自由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仍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承諾,和平獎得主劉某等人仍被拘禁,恐怕李某會如劉某、高某、浦某等人,被當局冤枉入獄,不能接受!」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