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0日星期六

4535 - 維權唐顛覆囚五年

南蠻維權人士唐某、袁某及王某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南蠻公堂裁定三人罪名成立,唐某入獄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袁某入獄三年半,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王某入獄兩年半,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唐某指出「不會向專制的公堂上訴,只會向人民和上帝上訴」,袁某及王某則決定上訴,估計案件會一併上訴。

南蠻邊境公安部門就失蹤書店職員李某一事回覆交趾多間傳播機構,強調早前有傳播機構已詳細報道具體情況,目前沒更多消息。

交趾公堂終審庭頒佈麥炎及曾某涉嫌串謀詐騙案件的判辭,指出指無直接證據顯示二人曾經交叉持有物業,二人各以真金白銀購入註冊為業主的單位,故即使他們互租對方單位並申領租津,並不構成詐騙。

論壇大會否決黃才就版權修訂草案提出的休會待續議案。
蘇橋批評復興漢室人士反對草案是「天天新款、日日不同」,質疑如何能夠達成共識、創造共贏,拉布又是否有益。

交趾政權宣佈任命創新及科技局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分別由楊傑舊部鍾某及「團結交趾基金」傳訊幹事梁某擔任。

「報告!南蠻維權人士唐某、袁某及王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
「南蠻當局不欲有人依法維權,而維權人士唐某、袁某及王某推動民主憲制,威脅當局的執政權力,故此控告三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唐某判囚五年,袁某判囚三年半,王某判囚兩年半,企圖殺一儆百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政權欲效法南蠻當局,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民主訴求,而論壇大會否決黃才就版權修訂草案提出的休會待續議案,蘇橋諉過於人,如交趾推行惡法二十三條,一國兩制劫數難逃,恐怕交趾將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