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1日星期日

4557 - 暴動不可相提並論

「六七動力研究社」舉行會議,強調大叛亂時期「反漢抗暴」與夜市衝突的暴力行為不可相提並論,又強調當年是被迫使用暴力,而「暴動」示威者是反蠻亂交,行為不可接受,而護衛人員放箭是保護同袍。
盧植門生蔡剛指出當年暴動有人死亡,比月初騷亂更暴力,批評此舉是「混淆視聽」及「歪理」。
保安局局長黎柱強調搜查疑犯時帶走多本書籍,並非以言入罪,又強調展示證物「是一向以來都做的程序」,與惡法二十三條無關。
議事廳成員鄭某認為本土及激進勢力想借事件「博知名度」,為論壇選舉造勢,「下一任州牧選舉已經開始」,呼籲搞事的人「不要觸動蠻都神經、底線」。

首席判官馬德認為說話的目的不只是用以說服人,而是讓對方聽完後有所反思,而有些人在公開演講時「大聲叫喊」或做出過度引人注目行為,都是壞例子。

「在下相信大叛亂時期的暴動與夜市衝突不可相提並論。」
「愚以為說話的目的不只是用以說服人有道理。」
「交趾政權及南蠻當局皆定性夜市衝突為『暴亂』,準備恢復惡法二十三條立法,『六七動力研究社』,強調大叛亂時期『反漢抗暴』與夜市衝突的暴力行為不可相提並論,又強調當年是被迫使用暴力,譴責月初的民眾是『反蠻亂交』,黎柱強調搜查疑犯時帶走多本書籍,並非以言入罪是必然的事。但蔡剛識破計謀,大叛亂時期的暴動造成多人死亡,比月初騷亂更暴力,當年參與暴動的示威者如今已獲當局認可,是不可相提並論,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恐怕百姓只會愈喊愈大聲,交趾將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