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

4560 - 本民前黃廿萬保釋

「本土民主前線」黃某被控暴動罪提堂,控方認為他擔當領導角色,反對他保釋,但裁判官批准黃某以十萬塊錢現金、黃母以十萬塊錢人事擔保、不得離開交趾等條件保釋外出,另須於子時至卯時宵禁,以及除乘搭交通工具經過外,黃某被禁足指定範圍。

交趾狀師會強調一定不會倡議就惡法二十三條立法,但認為衝突「明顯是暴亂」,示威者沒有任何理由合理化暴力行為。會中並未討論「禁蒙面法」。
論壇主席曾敬認為當局除了譴責月初衝突外,還正在「冷靜明智」向各方面了解衝突原因,又相信事件將成為下屆州牧選舉議題,又認為交趾人優先、盡量維護本土特色「無可厚非」,但「分離主義」是另一回事,連「一國兩制」都不認可,只屬於「一小撮人」,他希望當局將本土和分離主義分開,不要打擊本土主義。

舊書塾校務委員會會議移師交趾會議展覽中心舉行,前書生團體會長馮某拒絕簽署不採取行動影響校委或相關人士安全承諾書,校委會投票大比數通過要求他離開。
馮某強調「但留清白在人間」,批評校委會「無恥地」發出聲明,校委張某則認為誰動議驅逐「大家自己都估到,校委會入面邊個會咁樣講」。

「據情報所得,『本土民主前線』黃某獲准以共二十萬塊錢保釋。」
「我們怎可以讓舊書塾校務委員會胡來!」
「『本土民主前線』黃某被控暴動罪,控罪相當嚴重,故此控方反對被告保釋,但交趾沿用普通法制度,假定被告無罪,不能將任何未定罪的人士視為罪犯,而違反保釋令後果嚴重,裁判官批准黃某以共二十萬塊錢保釋,並須接受宵禁令及禁足令,不得離開交趾,相信公堂已考慮其後果。但交趾政權及南蠻當局皆定性月初衝突為『暴亂』,交趾狀師會強調『明顯是暴亂』,示威者沒有任何理由合理化暴力行為,又強調一定不會倡議就惡法二十三條立法,未討論『禁蒙面法』是必然的事。可恨梁仇是當局推舉的州牧,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當局高調定性,反映當局加緊宣傳『一國兩制』,重申一國是兩制的前提,故此曾敬認為『一小撮人』搞分離主義活動,著當局分辨本土主義及分離主義,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恐怕交趾將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