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4672 - 海事處表現極差劣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海事處在嚴重海上事故調查的跟進機制,發現海事處在建安十七年才引入記錄調查事故的系統,而在其前一百一十四宗個案中,有五宗「竟沒作任何跟進」,十一宗調查只就部分建議作跟進,至建安十八年專員公署催促下才跟進,反映海事處過往「長久以來自由放任」、「只像信差般將建議轉告就當作跟進」。又批評海事處的個案「資料甩漏、混亂不全」,「跟進不足、監察不力」,海事處「表現極度差劣,不作為的程度難以想像」。

「容我說句話,海事處長久以來自由放任,表現確實極度差劣。」
「海事處涉嫌監管驗船不力,間接導致四年前十月初一船難,三十九人因而枉死,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海事處在嚴重海上事故調查的跟進機制,發現海事處沒有認真處理個案,過往『長久以來自由放任』,批評海事處的個案『資料甩漏、混亂不全』,『表現極度差劣』是必然的事。可恨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四年前船難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將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