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

4679 - 海事處蘇囚十六月

海事處助理處長蘇某因於建安十一年指示下屬不執行船舶須配備兒童救生衣新例,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即時監禁十六個月。
判官指出被告的行為辜負了公眾對海事處,甚至整個公僕人員制度的信任,相信需要一段長時間,才可完全重建信任。

交趾一迷你倉於午時發生火災,火勢迅速擴散,未幾升至四級。
一名高級消防隊長趕達現場救火時被困,被救出時已昏迷不醒,惟搶救後不治。
消防處處長黎某強調消防上下感到非常難過。

「海事處助理處長蘇某令人焦慮,被判囚十六個月了。」
「海事處助理處長蘇某於建安十一年指示下屬不執行船舶須配備兒童救生衣新例,違反交趾法度,反映海事處執法不力,辜負了公眾對海事處的信任,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即時監禁十六個月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我們應於九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