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

5681 - 容暴動罪襲警罪成

夜市衝突其中一條街道的暴動罪疑犯梁某、容某等人的案件經七十五日審訊後,作出裁決,陪審團以七比二裁定梁某、李某及林某暴動罪名不成立。
容某兩項暴動罪和一項襲警罪成,煽惑非法集結罪及另外兩項暴動罪罪名不成立,即時還押等候判刑;餘下一項非法集結罪未有有效裁決,陪審團獲解除該控罪的職務,等候律政司決定是否提出重審。
另一被告袁某則承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縱火罪。
梁某早前因另一項暴動罪,監禁六年,審訊完畢後,繼續服刑。
判官黃某宣佈陪審員可在未來六年豁免陪審員職務,並增加津貼至每日一千塊錢。

異族洞主韓某來訪交趾,先後與交趾政權及聯絡辦公室商討經貿安排,並沒有回應一國兩制、九二共識等問題。
論壇成員朱林等人批評韓某不應到訪聯絡辦公室,要以交趾一國兩制為鑑。

前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朱某獲委任為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四月十一生效,任期三年。

劉備軍否決孫權軍於六月三十解除盟約,並提出兩項方案,一是若孫權軍國會下周通過解約協議,孫權軍可於五月廿二有協議解約。
若議員否決協議,孫權軍必須在四月十二前告知劉備軍下一步方向,例如要求更長延後解約,但孫權軍必須參加荊州議會選舉,否則要決定是否無協議解約。

「陪審團真不像話,夜市衝突梁某、李某及林某暴動罪名不成立!」
「某些人在夜市衝突襲擊護衛人員,大部份案件已有裁決,當中不少人被處監禁,容某因在前線積極參與衝突,被裁定兩項暴動罪和一項襲警罪成,患自閉症亦難逃罪責,但陪審團裁定梁某等人罪名不成立,不確定是否證據不足,而梁某早前因另一項暴動罪,監禁六年,審訊完畢後,繼續服刑。案件牽連甚廣,審訊達七十五日,即使是交趾司法制度下亦非常罕見,判官黃某宣佈陪審員可在未來六年豁免陪審員職務,感謝他們的辛勞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