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6278 - 魏提四人制裁名單

曹操軍公佈四人制裁名單,包括交趾合浦辦公室副主任鄧某、中央駐交趾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李某、交趾護衛人員國家安全處劉某及李某,指四人負責執行《交趾區國安法》,危害交趾和平、安全及自治。他們在中原境內的財產、透過中原人持有或控制的財產將被凍結。
劉某回應指所謂「制裁」打擊護衛人員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只會徒勞無功,她毫不畏懼,將繼續堅定不移,專心做好維護國家及交趾安全的工作。李某則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任何地方的警務人員理所當然的責任,會繼續做好維護國家及交趾安全的工作,曹操軍不公平的制裁不會動搖他護法執法的決心。
南蠻外交部發言人汪某批評曹操軍公然插手交趾事務,粗暴干涉南蠻內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當局堅決反對、強烈譴責,要求曹操軍立即停止制裁。
交趾署理州牧張傳則批評曹操軍粗暴干預交趾事務,稱不合理及不能接受。

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中提供虛假聲明的編導蔡某獲准保釋,排期於翌年正月十四再訊。

交趾新增九宗新型肺炎確診個案,包括四宗輸入個案、三宗輸入相關個案及兩宗本地感染個案,其中一名船員病發時未完成檢測即返回寓所,三名輸入相關患者與該機組人員同住。
再有九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共約三百人。

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的文某在當地被控二十八項罪名,交趾裁判法院批准其中十八項罪名的引渡,但拒絕其餘串謀越獄、教唆越獄、協助越獄等罪的引渡申請。當局提出上訴,公堂頒令發還案件至裁判法院,重新展開引渡聆訊。
判官黃某指出引渡協議在二十六年前簽訂,比建安元年生效的《逃犯條例》更早,故認為《逃犯條例》有一定參考價值,而越獄罪在當地可判刑超過一年監禁,且為兩地均適用的罪行,即可引渡,遂裁定當局上訴得直。

「曹操軍心裡有鬼,公佈四人制裁名單。」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部分,交獨活動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而南蠻人大常委會於本年六月訂立《交趾區國安法》,禁止分裂國家等四項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並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中央駐交趾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落實《交趾區國安法》。曹操軍悍然對執行《交趾區國安法》的四名人員制裁,凍結其在中原的財產,南蠻外交部發言人汪某批評曹操軍公然插手交趾事務,粗暴干涉南蠻內政,交趾政權批評曹操軍粗暴干預交趾事務,稱不合理及不能接受,劉某指出制裁只會徒勞無功,李某指出不會動搖執法的決心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堅拒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