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3日星期六

715 - 秘密監察年內立法

李明指出根據執法部門的內部指引,只有約五十人可授權秘密監察,又指出交趾政權可望能在半年至一年內通過相關立法,余荊則指出「秘密監察」牽涉《基本法》,有必要通過立法解決。

南蠻銀號前分行總裁劉某等人因「貪污、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名判刑,其中劉某被判死刑緩刑兩年,其餘被判刑八至十三年不等,銀號強調現時已取消「小金庫」,類似劉某的案件不會存在,並採取了多項措施改善企業管治,不斷加強風險控制,及對領導層的制約。

論壇成員涂某就「匯標」事件向公眾鞠躬道歉,但指出「自己只是犯了行政錯誤,誠信沒問題」,故不會考慮辭職,李通也認為涂某不用辭職,但馬力認為事件「仍有多個疑點未解」。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秘密監察將於年內立法了。」
「雖然執法部門有內部指引限制授權秘密監察,但行政命令不能代替法度,況且秘密監察牽涉《基本法》,李明提出年內通過立法程序肯定是好事,否則就有如南蠻銀號前分行總裁劉某等人所犯的三大罪狀一樣,銀號要在事後才填塞『小金庫』的漏洞,又或者『匯標』事件,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涂某要向公眾鞠躬道歉。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