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9日星期五

721 - 命令不符禮法程序

資深儒學學者麥某認為《基本法》是「交趾製造」,與南蠻憲法相似,不應受漢朝普遍法則影響,朝廷法度對基本法第三十條沒有禮法約束力,但狀師會主席羅某指出行政命令不符合《基本法》第三十條規定的「禮法程序」,即使執法部門依命令進行秘密監察,公堂也可以指有關做法違憲,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涂某則準備就《截取通訊條例》生效日期進行覆核。

「欷!儒學學者麥某認為《基本法》第三十條不受漢朝法度約束!」
「交趾政權常不遵照禮法辦事,正如秘密監察之行政命令一樣!」
「狀師會主席羅某指出行政命令不符合禮法程序了!」
「是的,交趾是奉行儒家思想的社會,所有挑戰禮法制度的都應受到審判,包括這個行政命令在內,有可能違反了《基本法》第三十條,要接受禮法制度,包括禮法覆核的審判,以維護交趾的禮法制度。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