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5日星期四

1265 - 比失去生命更痛苦

異族當局於「洞主特別費案」以貪污罪正式起訴在野黨前主席阿九,阿九拒絕成員的挽留,宣佈辭去黨主席一職,以參選大王選舉以表清白,指出有關貪污的指控完全不能接受,「比失去生命更痛苦」,又指出「清白,要用生命維護,正義,要用行動證明」,「化悲憤為力量,義無反顧」參選建安十二年大王選舉,強調「我不會被打倒」。
執政黨指這是禮法案件,會尊重禮法,但在野黨認為「這是禮法最黑暗的一天」。

南蠻人大常委曾某批評梁秀的政綱是「反對《基本法》、對抗當局」,故意煽動交趾百姓對抗,「如果他這樣煽風點火,死畀你睇!」發展商鄭某則認為梁秀沒有從政經驗,不歡迎梁秀的政綱,「我接觸的人,無人話要時間表,個個都話要跟《基本法》,時間要成熟」,但梁秀指出建安十六年普選無須修改《基本法》,修法只是長遠願景。

曾耀向親政權人士拜票,著選委應在選舉當日投票給曾耀,發展商鄭某著選委應投票給一名候選人,個人會支持曾耀。

南蠻勇士干某提出保證,當局不會判走私商賴某死刑,包括即時執行及緩刑,又保證賴某不會受到當局的酷刑或虐待,著賴某應回國自首。

「我們就要拉起訴阿九的人下馬!」
「報告!南蠻人大常委批評梁秀的政綱是對抗當局!」
「容我說句話,曾耀應獲得很多選委的選票。」
「走私商賴某的死刑裁決沒有了?」
「異族洞主特別費案案情複雜,而當局落案起訴阿九,與阿九的清廉形象不相配,阿九不能接受指控、『比失去生命更痛苦』是必然的事,但阿九識破計謀,以行動證明自己的清白和誠信,參選建安十二年大王選舉,比阿扁大王在國務機要費案中不肯辭職下台的品格高尚得多。可恨南蠻人大常委曾某和發展商鄭某和應曾耀,不歡迎百姓共識的普選時間表,如異族當局對阿九的起訴和南蠻當局對走私商賴某的保證一樣不可靠!我們應爭取建安十六年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