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6日星期五

1267 - 我會輸但交趾會贏

梁秀指出「我覺得我輸不緊要,因為早預了,最緊要交趾贏到」,迫使曾耀提出小班教學、減稅等承諾,認為他的政綱比曾耀「有料到」,又指出修改《基本法》的權力在南蠻人大,當局完全可以否決,「我一定會輸,這是早預定了,但交趾會贏。」
曾耀獲得醫學界選委、祭祀人員和傳信公司主席李某的提名,於今日報名參選。

阿扁大王誹謗洞主候選人宋某罪名成立,須賠償當地貨幣三百萬塊錢,並須在三大公告板張貼道歉啟事,但可以上訴。

「梁秀那廝指出『我會輸,但交趾會贏』!」
「阿扁大王誹謗罪名成立了,活該。」
「曾耀是南蠻當局支持的打工仔,大量選委支持曾耀是必然的事,但梁秀無懼小圈子選舉,獲得一百三十二個提名參選,迫使曾耀提出小班教學、減稅等承諾,自信政綱『有料到』,故此提出『我一定會輸,這是早預定了,但交趾會贏。』可恨曾耀得到南蠻當局支持,親政權選委不可誹謗梁秀,要公平競賽。我們爭取建安十六年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