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1日星期六

2821 - 逃避繳納巨額稅款

南蠻當局發表公告,提及已初步查明藝術家艾某所有的公司「存在逃避繳納巨額稅款、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等犯罪行為。在艾某被依法監視居住期間,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其會見共同居住人等權利。」
艾某的姊姊指出「整個事件是不合法的開始,還怎麼能有一個合法的結果呢?我還能說什麼呢?」母親則指出他一直是用自己的錢為社會做事。狀師劉某指出當局將艾某在外監視居住的做法不符合南蠻法度的規定。
曹操軍駐交趾總領事楊某指出曹操軍察覺到南蠻人權狀態轉趨負面,已透過元首會晤、戰略與經濟對話等提出擔憂。

交趾議事廳召集人梁仇提及會抱「當仁不讓」態度,「為社會做事,盡量將工作做好」,又提倡「區長」制度。
南蠻人大常委范某強調出任州牧「是愧不敢當,想也沒有想過,亦不會這樣想。」

唐寧繼曾耀後,多次提及邊境棧道環境評估報告被公堂裁定違規的事件。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及交趾狀師會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根據《基本法》三十五條,交趾百姓有權對行政機關及其人士所作出的行為提出起訴,如當時人如對初審決不滿,亦有權上訴,而公堂不論案件性質或當事人身分,都會不偏不倚地根據理據作出裁決。
交趾官員邱某指出新棧道獲發有效環評許可證,不受邊境棧道事件影響。
梁秀指出禮法覆核申請須獲公堂許可,如理據不足將不予受理,劉平則指出曾耀的說法是無知,如他欲向公堂施壓,是不可接受。

「據情報所得,藝術家艾某被指控『逃避繳納巨額稅款、故意銷毀會計憑證』。」
「小弟有理由相信交趾政權在邊境棧道環評報告事件上是無視司法獨立。」
「藝術家艾某堅持自由表達意見,不按照南蠻當局的意思行事,故此當局指控艾某『逃避繳納巨額稅款、故意銷毀會計憑證』,試圖打擊艾某,而當局涉嫌違規羈押艾某,家人批評當局羈押艾某不合法、無理,曹操軍提出對南蠻人權狀態轉趨負面的擔憂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政權有意效法南蠻當局,曾耀指控有人利用禮法制度拒絕經濟發展、堅拒承認交趾政權在邊境棧道環境評估事件上的錯誤,無視司法獨立,但交趾儒學學者公會及交趾狀師會識破計謀,交趾奉行司法獨立,公堂是按法度行事,不受行政或立法機關干預,不像南蠻當局隨意拘押異見人士。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