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3020 - 機構違反節目守則

廣管局裁定誤傳勇士江某死訊的傳播機構違反《廣場節目守則》,機構未能證明已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報道準確無誤,被罰款三十萬塊錢。廣管局又指出副總裁鄺某曾兩度指示新聞部盡快報道江死訊,「不能確定是據一個或多個來源」,但未進行任何處分。
機構發表聲明,接受廣管局裁決,但對報告中個別內容有保留。

種票案六名被告被送官審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二月初八再提堂。
政制及南蠻事務局署理局長黃某強調若有人在登記選民時,在申請表格上填報虛假資料,交趾政權會將個案交護衛人員調查,又呼籲和鼓勵已搬屋選民,要通知選舉事務處更新資料。

「據情報所得,廣管局裁定誤傳勇士江某死訊的傳播機構違反節目守則。」
「我們怎可以讓涉嫌種票的選民胡來!」
「某傳播機構誤傳勇士江某的死訊,嚴重損害該機構的公信力,而事件涉及新聞操守,副總裁鄺某曾指示新聞部報導死訊,涉嫌干預編輯自主,廣管局裁定機構違反《廣場節目守則》,判罰機構三十萬塊錢是必然的事。可恨干預事件不僅在傳播機構出現,更在鄉紳選舉中以種票形式出現,故此交趾政權要強調如發現有選民虛報登記資料,會將個案交護衛人員調查!」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