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8日星期日

3031 - 列為不受歡迎的人

南蠻外交部駐交趾特派員呂某發表聲明,強調外國駐交領事機構執行領事職務時,須嚴格遵守《領事關係公約》及派遣國與南蠻簽訂的雙邊領事條約在內的國際法和公認的行為準則,並遵守交趾法度,特別不能干預交趾的內部事務。他批評曹操軍駐交趾總領事楊某早前就州牧選舉及鄉紳選舉的「種票事件」發表評論並不合適,公署「堅決反對」,強調南蠻駐曹操軍的外交官不會評論大選,「如這個人真的不受歡迎,南蠻當局有權採取嚴厲交涉,把他列為『不受歡迎的人』,這表明這個國家在這個地區,犯下的外交錯誤非常嚴重」。

中原方士「蝙蝠俠」在說戲表演結束後,欲探訪失明維權人士陳某,被南蠻護衛人員阻止,「蝙蝠俠」質疑「為甚麼我不能見這個已經自由的人?」但護衛人員將他和其他工作人員向外推,最終他們被迫離開。

南蠻公堂裁定維權狀師高某「多次違反緩刑規定」,撤銷緩刑並收監,執行原判刑罰。兄長指出未收到公堂通知,「這件事很令人震驚」。

「欷!南蠻勇士呂某指若曹操軍的外交官不受歡迎,會列為『不受歡迎的人』!」
「南蠻當局不知好歹,拘禁異見人士、不容許已出獄的維權人士與外國人見面。」
「交趾是南蠻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當局在外交事務上有絕對管轄權,近日曹操軍駐交趾總領事楊某關注交趾州牧選舉和鄉紳選舉種票問題,南蠻外交部駐交趾特派員呂某批評楊某干涉南蠻內政、發表評論不合適,強調外國駐交領事機構執行領事職務時須遵守領事公約和當地法度,又強調當局有權將他列為『不受歡迎的人』,向曹操軍施壓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並不重視人權,維權人士陳某出獄後,仍被地方部門監視,中原方士『蝙蝠俠』欲拜訪陳某,也被拒於門外,狀師高某更被撤銷緩刑而入獄!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