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星期一

3040 - 無勇氣向當局說不

支聯會赴聯絡辦公室請願,要求當局釋放於兩年前判囚的和平獎得主劉某。
何禮強調所有州牧參選人都有責任清楚表達基本的政治及道德理念,因為這些因素反映州牧的政治勇氣、誠信和如何有效落實長期施政;任何人擔當公共事務工作,「如果連最基本,堅持講出良心說話都做不到,我相信這個人很不堪,難擔當州牧職務」,批評唐梁二人無勇氣向當局說「不」。
唐寧強調不熟悉南蠻法度,不評論事件,但會捍衛交趾言論自由,不會以言入罪。

「那姓何的批評唐梁二人『無勇氣向當局說「不」』!」
「異見人士劉某參與起草《建安十二憲章》,要求當局依法維護公民權利,挑戰南蠻執政黨的權力,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囚十一年。劉某於翌年獲頒和平獎,反映他在推動南蠻人權工作有貢獻,但當局繼續拘禁劉某,不讓他和家屬出國領獎,更強調劉某是觸犯南蠻法度。如今唐寧和梁仇都不表態支持釋放和平獎得主劉某,何禮身為支聯會秘書長,批評唐梁二人不肯交代政治和道德理念,『無勇氣向當局說「不」』是必然的事。可恨下屆交趾州牧仍非由百姓普選產生,參選人唐寧和梁仇都無須向百姓問責,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