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

3036 - 理事會是合法組織

南蠻洞主代表與村代表商討方案,當局同意村代表的三大要求,包括承諾於兩日內釋放被捕村民,歸還離奇死亡的村代表薛某遺體,以及承認一度被定性為非法組織的臨時理事會是合法村組織。這是南蠻建政六十二年來,首個由官方承認的維權民選村組織。
村代表林某認為「舊的村委會已經成為歷史,不會回來,新的將會在土地問題解決後,在當局承諾及公平透明的情況下,按照黨的政策,由民主選舉產生。」村代表薛某遺孤指出不會接受當局解剖,「一定要完好土葬!」

另一批民眾擔心地方部門只是緩兵之計,繼續聚集衙門外,部門驅散示威者。

孫慶證實患「退伍軍人症」,正在接受治療,暫由副局長署任局長。

南蠻當局公佈四個指導性案例,包括民事和刑事各兩個,對各級公堂審理、
裁判類似案件具有「指導效力」,判官「應當參照」,也可作說理依據加以引用。

「我們就要拉批評百姓的地方勇士下馬!」
「南蠻當局奉行維穩政策,而邊境地區的民眾事件不利政權穩定,當地百姓願意遵照黨的方針辦事,事件是不滿地方部門官倒,並非蓄意對抗,故此當局同意村代表的三大要求,其中承認臨時理事會是合法村組織更是首次。可恨當局無意推動民主政治,執政黨在行政、立法、司法等方面皆佔絕對優勢,而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交趾既有的禮法制度隨時受到威脅!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