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星期日

4843 - 入稟覆核四人宣誓

梁仇及袁富分別入稟公堂,提出禮法覆核和原訴傳票,梁仇要求公堂聲明陳某和梁匡無權裁定長毛和羅智宣誓有效,梁匡亦無權再次為小麗和姚燧監誓;袁富則要求公堂取消四名論壇成員小麗、長毛、羅智和姚燧的議員資格。
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旋即赴州牧辦公室抗議,「狼英搞政變、向交人宣戰」,批評今次是梁仇參選前的選舉工程,但經費卻要全交趾百姓替他付出,呼籲所有選委會選民一定要出來投票,一起趕走梁仇。

前論壇主席曾敬回應州牧選舉,強調至今並無勇士支持或反對他出選,而現任州牧梁仇於建安十六年參選前都遇到「紅燈」,但最終仍能當選。

某傳播機構總編輯鍾某將於新年離任,由代執行總編輯梁某接任總編輯。

南蠻男子聶某在二十一年前被控強姦殺人,及後被處決,最高公堂推翻原審判決,宣判聶某無罪。聶母滿意裁決,但認為「這個正義來得太遲了」,聶父則強調「感謝依法治國」,「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

「容我說句話,梁仇要求四名論壇成員宣誓無效是為了連任。」
「梁仇是南蠻當局推舉的州牧,而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強調宣誓須『真誠、莊重地』宣誓,一旦宣誓無效即不能再宣誓,梁仇及袁富分別入稟公堂,提出禮法覆核和原訴傳票,要求裁定小麗、長毛、羅智和姚燧宣誓無效,爭取連任是必然的事,但羅智等人識破計謀,梁仇入稟禮法覆核是為了競逐連任,應阻止梁仇連任。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