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

4869 - 梁游申請終審上訴

梁樂及游祥入稟申請終審上訴許可,游祥要求裁定交趾公堂是否有司法管轄權,去決定釋法是否屬修法或屬部分修法,以及人大實際上是否解釋交趾的《宣誓及聲明條例》而非《基本法》,並要求裁定釋法有否追溯力,論壇是否有權處理與議員宣誓相關的事務等問題作出裁決。梁樂則要求終院釐清「不干預原則」可否應用在《宣誓及聲明條例》,及在裁定議員是否拒絕宣誓時監誓人或公堂的角色。

市區馳道南線東段啟用,數以百計百姓甫啟用即使用通道,但當日有不少事故,包括閘門損壞等。

「梁樂及游祥真不像話,入稟申請終審上訴許可!」
「梁樂及游祥在論壇會議首日宣誓時故意改動誓辭,屬未完成宣誓,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而公堂裁定梁游二人未按照《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的條文宣誓,不符合《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梁游二人因而被褫奪議席,但梁游二人不服裁決,入稟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企圖推翻裁決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釋法影響包括州牧在內公職人員的宣誓,日後公職人員須對南蠻絕對忠誠,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下屆州牧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我們應於三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