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

5254 - 社民黃囚四個半月

交趾眾志黃某、社會民主連線黃某、加冠書生岑某等人因在佔領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公堂,公堂裁定他們罪名成立,其中社會民主連線黃某及交趾眾志黃某因積極阻礙清場行動,分別判處監禁四個半月及三個月,申請暫緩執行刑期被拒,與其他案件刑期分期執行,而其餘被告則被分別判處緩刑或緩刑及罰款。

「據情報所得,交趾眾志黃某及社會民主連線黃某分別被判監。」
「交趾眾志黃某、社會民主連線黃某、加冠書生岑某等人因在佔領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公堂,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其中社會民主連線黃某及交趾眾志黃某因積極阻礙清場行動,分別判處監禁四個半月及三個月,須即時入獄,反映公堂欲治亂世用重典,而相關案件正在審理中,恐怕公眾妨擾罪將處以以年計的監禁。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林琤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