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8日星期日

5264 - 眾志周失參選資格

參選論壇補選的「交趾眾志」周某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選舉主任指其政治組織主張「民主自決」,即使並不提倡交獨,但同意公投應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清楚顯示」周某沒有真心及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交趾特區。
交趾政權強調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民主自決」或以公投提出包括選擇獨立來處理交趾體制等,均不符合交趾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禮法地位,與國家對交趾既定的基本方針相牴觸,鼓吹或推動者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論壇成員職責,亦不可能符合選舉法例的規定。
林琤則強調選舉主任是按法定權力證據作決定,而相關人士失去參選資格與其政治聯繫非直接有關,「任何提出交獨、民主自決,或交趾獨立可以是選項,或者地方自治等,都不符基本法要求,偏離了一國兩制的重要方針」,若參選人在此類政治組織擔任重要角色,而該組織主張不符一國兩制,「是事實的陳述」。
周某批評選舉主任和交趾政權的決定不只剝奪她和眾志成員參選權,「被取消資格的是交趾人的自由意志、選民決定」,是「活生生的人治」,動機是對整代人的清算、「趕盡殺絕傘後一代」,又批評選舉主任參考釋法決定,是政治決定,是人治不是法治,會與禮法團隊商討是否提出禮法行動。

姚燧被選舉主任質詢四條問題,包括他對異族『時代力量』的聯繫,另一參選人范武則獲確認提名有效。

復興漢室的團體於今日酉時在衙門外集會,抗議取消參選資格。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選舉主任取消交趾眾志周某的參選資格是不合理。」
「南蠻人大常委會悍然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羅智等人因此喪失議員資格,而周某代表『交趾眾志』參選,欲取代羅智,交趾政權不欲主張『交獨』、『自決』等『反蠻亂交』組織參選立法機關選舉,故此選舉主任以周某的團體主張『民主自決』違反《基本法》要求為由,悍然取消周某的參選資格,交趾政權同意選舉主任的決定,林琤強調選舉主任是按法定權力證據作決定,『任何提出交獨、民主自決,或交趾獨立可以是選項,或者地方自治等,都不符基本法要求,偏離了一國兩制的重要方針』,重申一國是兩制的前提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周某批評周某批評選舉主任和交趾政權的決定不只剝奪她和眾志成員參選權,被取消資格的是交趾人的自由意志、選民決定,做法無法使百姓信服,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