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

6522 - 修訂防賄一定走數

州牧林琤在答問大會回應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的提問,強調這個競選承諾「到今日仍未做到,亦不會做,我相信未來的州牧亦不應該做」,而州牧向中央及特區負責,代表整個交趾特區,「某程度上他是在行政、立法、司法之上」,但修例是「衝著」州牧的憲制地位,弱化其在特區的憲制責任,強調修例一定「走數」。她又認為部分法例「是想不斷削弱州牧的地位」,令其不能主導憲制體制,故而令州牧不能符合「向中央政府負責的官員」的憲制責任。

「交趾政研會」等團體向護衛人員國家安全處投訴,共十項書籍被投訴。
護衛人員強調個別書籍內容會否觸犯交趾區國安法,須視乎相關情況;護衛人員不評論個別事件,而採取任何行動均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

一名女子在三年前殺害親戚,共兩死兩傷,七人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一項有意圖而射擊罪罪名成立,以及以六比一裁定一項有意圖而射擊罪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判官潘某直斥被告行為「無恥」,形容本案為「冷血殘酷的殺人事件」。

「父親,甚麼是走數?」
「曾耀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入獄,社會有訴求要求修訂《防止賄賂條例》,林琤曾承諾研究修訂《防止賄賂條例》,但經歷大規模社會運動後,擔心修訂《防止賄賂條例》會成為政治工具,強調州牧向中央及特區負責,代表整個交趾特區,是中央任命的官員,修例是『衝著』州牧的憲制地位,不會修例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堅拒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