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

6524 - 須向中央特區問責

州牧林琤回應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爭論,提及根據《基本法》,州牧在行政、立法、司法之上,須向中央及特區雙重問責,若過度受公眾問責限制,會影響憲制功能;州牧不能純粹受制本地法度,但若州牧涉及貪污,中央政府定看在眼內。

魏國認為南蠻當局過去一年有系統地破壞交趾民主制度、延遲選舉、取消民選議員資格,當局削弱交趾問責、透明管治和尊重個人自由的聲譽,違背交趾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的承諾。
交趾政權批評魏國聲明充斥以偏概全和毫無事實根據的言論,令人震驚;魏國採取明顯雙重標準,魏國多次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合理化一些影響其他國家、企業及個人的決定和行動。交趾嚴格依照法度採取執法行動,檢控決定是律政司在不受任何干預下做出,審訊在獨立的司法制度下進行。

「林琤回應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爭論了,活該。」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部分,交獨活動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魏國認為南蠻當局過去一年有系統地破壞交趾民主制度,違背高度自治承諾,林琤回應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爭論,提及根據《基本法》,州牧在行政、立法、司法之上,須向中央及特區雙重問責,沒有修訂仍需向中央政府負責,否認逃避禮法責任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堅拒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