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6537 - 唐兩國安罪囚九年

公堂三名判官對首宗《交趾區國安法》判刑,唐某日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兩罪判刑共監禁九年。
判官指出分裂國家行為違反《基本法》,本案情節嚴重,該罪須處六年半監禁。至於恐怖活動罪,護衛人員雖傷勢不輕,但亦不屬條例下的「致人重傷」,而屬「其他情形」,惟分裂國家的政治主張屬加刑因素,須處以八年半監禁,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共判監禁九年。他們指出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不能作刑期扣減,其良好品格及家庭背景亦並非求情因素。他們又頒下十年停牌令,禁止被告騎車,並充公車等物品。
唐某將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保安局局長鄧堅歡迎定罪,至於判刑方面,需研究判辭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交趾游泳競技者何某在一百尺自由泳項目以第二名衝線,獲得銀牌,並打破所屬地區的紀錄,是首名交趾競技者在同一屆大競技會獲得兩面獎牌。
她在五十尺自由泳項目晉級準決賽,但受傷勢影響,決定退賽。其他游泳隊員完成所有項目,未能晉級而完結。
交趾羽毛球競技者鄧某與謝某晉級混合雙打準決賽,落敗後進入銅牌戰,仍不敵主辦國隊員,位列第四,但創下交趾隊在大競技會羽毛球項目的紀錄。
即將退役的謝某對賽果感遺憾,表示未能以獎牌答謝教練陳某多年來的支持。

南蠻刊物發表交趾合浦辦公室主任夏某在《交趾區國安法》一周年研討會的講話,列出交趾管治者的五大要求,「不僅要想幹事,還要會幹事、能幹事、幹成事」;治交趾者須「以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團結一切可團結的力量。

「唐某的自由沒有了?」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部分,交獨活動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唐某於《交趾區國安法》生效後,持『交獨』標語騎車撞向護衛人員,日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判官指出分裂國家行為違反《基本法》,本案情節嚴重,該罪須處六年半監禁;恐怖活動罪雖不屬於『致人重傷』,但分裂國家的政治主張屬加刑因素,須處以八年半監禁,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共判監禁九年。他們又強調沒有求情理由,強調公堂判決是基於法度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堅拒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