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

3280 - 陳盛單位違規改建

屋宇署指出署方人員已到「景捷」公司的兩個單位視察,發現有違規改建情況。
其中一個單位房位於懸臂式露台上,令露台超出原來負荷水平,而另一單位分間的廚房和廁所,則佔用樓宇的逃生途徑。
公告指出按現行僭建物執法政策,兩者均屬「須優先取締」類別,因此按一貫程序,已向該兩個單位的業主發出清拆命令,限時六十日。

「我們怎可以讓陳盛胡來!」
「陳盛任職發展局局長,但他曾持有的公司涉及旗下物業有違規改建情況,屋宇署發現其中兩個單位違規改建,其中一個單位房位於懸臂式露台上,另一單位分間的廚房和廁所,則佔用樓宇的逃生途徑,兩者皆是須優先取締,屋宇署向業主發出清拆命令,限時六十日內清拆違規改建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陳盛曾持有的公司涉及兩個單位違規改建,被勒令清拆便是一例。我們應於九月初九論壇選舉投票,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