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3282 - 害群之馬猶如病源

交趾首宗騙取破產欠薪基金的個案審結,被告曾某因向破欠基金隱瞞資產,訛稱已變賣爐具等資產,被遣散員工申領共七十八萬塊錢特惠金,暫委判官練某指出「破欠基金來自交趾,受害人包括交趾及普羅大眾納稅人」,又指出被告是害群之馬,猶如病源,樹立壞榜樣,倘人人有樣學樣,一旦交趾政權要修例杜絕,便會徹底改變商業生態,判處被告曾某入獄三年,以及禁止他出任公司董事五年,由於他於上宗案件被判處禁止出任公司董事五年,判刑於刑滿後實施,另一被告則證據不足獲釋。

「父親,甚麼是害群之馬?」
「交趾首宗騙取破產欠薪基金的個案審結,被告曾某因向破欠基金隱瞞資產,訛稱已變賣爐具等資產,被遣散員工申領共七十八萬塊錢特惠金,而詐騙是刑事罪行,暫委判官練某判處曾某入獄三年,禁止出任公司董事五年,又指出被告是害群之馬,猶如病源,樹立壞榜樣,損害交趾營商環境,警告詐騙是刑事罪行,將承受禮法後果是必然的事。可恨去年鄉紳選舉有人種票,與詐騙破欠基金一樣是公然對抗交趾法度,恐怕本屆論壇選舉也有出現種票情況,威脅交趾的禮法制度!我們應於九月初九論壇選舉投票,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