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2日星期四

3372 - 對梁偽作黨錮公審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偽去信論壇,指控有論壇成員對他作「黨錮之禍式」公審,拒絕赴約,對儒學學者公會和交趾狀師會要求停止「批評判官」言論感到驚訝,是踐踏在該學院的學術自由及自己的言論自由,又指控外界指他身為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不應發表相關言論,是誤導公眾,因委員會只是人大常委會轄下的諮詢架構,並非行政機關,重申交趾法制是不斷發展,反對者是「純粹妖言惑眾、詆毀我,破壞社會和諧」。
資深儒學學者湯駒批評此舉是混淆法制及法度的概念,對此感到詫異,狀師會會長葉某則指出法制本身會進化,但因性質敏感,作轉變時必須審慎。
論壇成員何禮指出若釋法是由終審庭提出,百姓不會完全抗拒,但過往交趾政權有繞過終院提請釋法,才令人感到擔憂,又批評梁偽以「黨錮之禍」來形容論壇是過分誇張,「我們無人想逼害他」。

公堂上訴庭裁定傳播機構前業務總經理陳某貪污案原審判官犯嚴重禮法錯誤,發還續審,兩名被告須各繳付十萬塊錢保釋候審。

「我不明白梁偽為何認為自己受到『黨錮之禍』式公審!」
「容我說句話,交趾禮法制度不會因梁偽的言論而被削弱。」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偽上月初以終審庭於建安三年錯判案件為例,強調南蠻人大常委會有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又指釋法是兩個制度的橋樑,引起交趾禮法界譁然,隨後他以課程『一定要有判斷性,不止是敘事』辯護。如今梁偽的言論引起公眾對交趾儒家思想的討論,他指控有論壇成員對他作『黨錮之禍』式公審,又批評反對言論是踐踏學術自由、自己的言論自由,又重申交趾法制是不斷發展,並非不會改變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人權承諾,狀師高某等人仍被拘禁,南蠻人大常委會曾四度釋法,其中三次並非由終審庭提出,有違反法度之虞,而基本法委員會是南蠻人大常委會屬下機構,並非凡夫俗子,故此湯駒等人識破計謀,交趾是奉行儒家思想,法制不應輕易改變,而交趾政權曾有部分政策違反《基本法》,公堂是按照《基本法》和普通法判案,去年終審庭就外交豁免權問題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並無很大爭議,可見交趾百姓大致上尊重儒家思想和《基本法》,『黨錮之禍』指控是毫無根據!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