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5日星期六

3395 - 素來是宗主國負責

盧植門生陳俊指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列明,公堂必須要在提請釋法涉及的問題,一是國防外交,一是涉及當局與特區關係,但外傭在交趾連續居住七年,是否符合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四款等問題,「如何看也與當局無關」。他質疑律政司「打茅波」,「夾硬」要求公堂在這案提請釋法,對舊徒袁富做法感到「有些失望」,認為他有點「政治取巧」,並非基於法理。
論壇成員葉留強調居留權問題素來是宗主國負責,回歸前孫策軍亦是這樣處理,又強調「這並非禮法問題,而是主權一部分」。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某指出「不明白」律政司的做法,指出人大常委沒有澄清程序,只有解釋程序,不明白律政司的禮法依據。

被免除研究所所長的盧植門生薛某發表聲明,強調絕對不能接受裁決,因調查未能客觀全面考慮他所提供的資料,亦未有給予他反辯機會,「研究所五年豐厚業績在『文字獄』式的所謂調查被毀於一旦」。
校方指出已給予足夠時間及機會,讓薛某就書中的資料解說及澄清,再從各方人證、物證反覆查證,並非如薛某所提及的指控。
研究所則全面回收三個不同版本的《藍皮書》。

「那姓葉的指居留權問題素來是宗主國負責,並非禮法問題!」
「盧植門生薛某心裡有鬼,指控校方未客觀全面考慮資料及給予反辯機會。」
「律政司建議終審庭於審理外傭居留權上訴案件時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終審庭退休常任判官包某指出暴風雨已經來臨,盧植門生陳俊指出公堂必須要在提請釋法涉及的問題,一是國防外交,一是涉及當局與特區關係,外傭居留權不屬於國防外交或兩地關係問題,質疑律政司『打茅波』,批評司長袁富有點『政治取巧』,有違儒家思想;論壇成員葉留於建安三年時出任保安局局長,當年交趾政權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強調居留權問題素來是宗主國負責,又強調居留權『並非禮法問題,而是主權的一部分』,支持釋法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律政司建議終審庭審理外傭居留權案件時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便是一例,恐怕釋法會如盧植門生薛某發表的《交趾藍皮書》一樣,儒家思想將毀於一旦!我們應於十七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