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4日星期六

3667 - 公民提名漠視規定

聯絡辦公室主任張某以書面回覆公民黨梁秀,引述《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強調州牧候選人「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又強調州牧普選辦法的「正途」,是沿著《基本法》和南蠻人大常委會規定的軌道往前走,「而不是脫離禮法規定的軌道走彎路」。
梁秀指出真普聯提出的「公民提名」方案,尊重人大決定,亦符合《基本法》,於國際標準的前提下提出,既合法亦合理,又批評張某「連與民間當面辯論的氣魄都沒有」,只「我說了算」、將公民提名判了「死刑」,「愈是反對公民提名,愈應多聽不同意見」。

國務院副總理李某會見交趾公僕人員首長,強調南蠻當局支持交趾按《基本法》和南蠻人大常委會決定推進政改,有關討論「應在儒家思想軌道上理性進行」。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嚴則引述李某指要於《基本法》框架下推動政改發展,又強調交趾政權已非正式聆聽意見,會於適當時間開展政改諮詢工作。

梁仇於官邸設宴,交代州牧普選「守尾門」方案,若當局否決委任州牧當選人後對社會帶來社會震盪和衍生問題,如重選州牧程序。譚泉則強調交趾政權對政改方案有三大原則,包括要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相關規定、選舉實制操作會否太複雜、要取得論壇三分之二成員支持,不評論坊間方案,相信社會將進一步討論「公民提名」。

「廉政公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序獨立檢討委員會」發表報告,指出前廉政專員湯興涉及二十宗違規情況,包括兩宗刑事違規,涉及款項達一百三十萬塊錢,包括外遊等非公務開支。

「容我說句話,公民聯署提名並無明顯違反《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規定。」
「南蠻當局不欲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普選州牧,而公民聯署提名是百姓爭取的州牧普選程序之一,當局擔心公民提名會選出對抗當局的州牧,張某強調州牧候選人是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是機構提名,『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要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否則南蠻當局不會容許建安二十一年普選州牧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而梁仇至今仍堅拒提出政制發展諮詢,恐怕建安二十一年無法普選州牧,更遑論州牧普選有公民提名的元素,屆時佔領市集將無可避免。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