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5日星期日

3669 - 全無法理依據次貨

南蠻駐交趾聯絡辦公室副主任黃某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批評現時有人主張以公民提名來提名特首候選人,並聲稱是「不可退讓的死線」,這種主張看似較開放公允,但實際上是在《基本法》和南蠻人大常委會決定外「另搞一套」,又引述某親南蠻傳播機構的社評,強調公民提名是「一個全無法理依據和不可落實的次貨」,「『一國兩制』也不是平分秋色、半斤八兩,『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統一於一國之中」,重申州牧選舉的提名單位是提名委員會,並不是其他機構或個人組合,強調個人提名不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將「簡單問題複雜化」。
前論壇成員張亮批評當局不應這麼快批評全民提名「一定違反《基本法》」,又認為《基本法》解釋有鬆有緊,但有人提出意見,便「一棍掃落地氈底」,對理性討論沒有好處。佔市陳強則認為若日後方案如只符合《基本法》,但不符合國際標準,交趾人和當局互信將進一步崩潰。

兼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盧植門生陳某提出於州牧提名程序的首階段引入「公民推薦」、再由提委會選出候選人,又強調當局不會接受符合國際標準、但不符合《基本法》的普選模式,亦不會任命對抗當局的人當州牧。他又認為政改需互相尊重、互相了解,一些比較偏激的道路是「行不通」,若不理會《基本法》及人大決定條文,追求一種最理想、最民主的普選方案,「寧為玉碎、不作瓦全」,實際後果便是政制「原地踏步」。
南蠻人大代表譚某則重申提委會由「四個板塊構成,即工商、基層、政界和專業,沒有第五個板塊叫『公民提名』、沒有第六個板塊叫『政黨提名』」。

林琤強調作為政務司長,參與政改是責無旁貸,亦早已參與這件事,「未來的日子,當我們展開諮詢後,我相信我會擔當一個更加重要的角色」。

「父親,甚麼是次貨?」
「南蠻當局不欲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普選州牧,堅持州牧普選需要篩選,當局有權決定是否任命州牧,聯絡辦公室副主任黃某引述某社評指公民提名是『一個全無法理依據和不可落實的次貨』,重申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強調州牧選舉的提名單位是提名委員會,並不是其他機構或個人組合,又重申州牧普選須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某、譚某等人重申州牧選舉是機構提名,須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不會接受公民聯署提名,但張亮和陳強識破計謀,否定公民聯署提名對政制討論無任何好處,而百姓期望普選可兼顧符合《基本法》規定及國際標準,真普選聯盟等團體也已提出盡量兼顧符合《基本法》規定及國際標準的普選方案,若南蠻當局否定普及而平等的州牧普選方案,恐怕佔領市集無可避免!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