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星期日

3655 - 不等於可做候選人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盧植門生陳某提及「機構提名」有兩階段,即「聯合推薦」和「提委會提名」,並以提委會規則的變異為例,規則所設的提名門檻亦「可高可低」,若門檻夠低,反對派入閘機會亦相對大,又強調南蠻當局對普選州牧的任命權是「實質」任命權,即包括「不任命權」,不同意高門檻普選方案較「守尾門」優勝,質疑建議無可能獲論壇三分之二通過。
論壇成員何禮指出反對對州牧普選候選人設任何不合理的限制,梁秀則質疑建議之提名方案「非低門檻」,重申不可有不合理限制。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偽強調州牧提名「是提名委員會提名,而非個人提名」,因此有權參選的人,「不等於最終人人都可以做候選人」,又強調日後州牧參選人若太多,會令當選者難取過半選票,「所以限制於一個合理的人數去做候選人,是可以考慮的」。她批評公民聯署提名是「拿了提名委員會的權」,重申要依照人大常委會決定,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要參照現行之選舉委員會,又重申南蠻當局有實質任命權。
論壇成員劉平認為既然當局有任命權,應讓各派人士參選,放心接受公民提名。

學民思潮與真普選聯盟成員會面,聯盟成員原則上支持公民聯署提名州牧。
知識份子蔡明初步建議普選州牧時只要獲得五百至一千個提名便可。

陳強指出佔市第二次商討日將於十月至十一月舉行,預計屆時有三千人次參與。

「梁偽那廝重申州牧普選是提名委員會提外,應限制州牧候選人人數!」
「梁偽是南蠻當局支持的禮法界人士,獲委任為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基委會委員陳某提及『機構提名』有兩階段,即『聯合推薦』和『提委會提名』,強調規則所設的提名門檻亦『可高可低』,若門檻低的話可有較多候選人參選,梁偽重申州牧普選必須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州牧普選提名是『機構提名』,『不等於最終人人都可以做候選人』,又重申南蠻當局擁有實質任命權,反對公民聯署提名州牧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今交趾政權仍堅拒提出政制發展諮詢,恐怕交趾政權會提出有篩選的選舉方案,不會有公民聯署提名,與百姓爭取的普及而平等的州牧普選相背,恐怕州牧選舉方案無法取得論壇成員超過三分之二通過,佔領市集無可避免!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