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8日星期四

1287 - 政制是當局的權力

南蠻勇士吳某會見交趾人大代表,重申當局堅定支持州牧及交趾政權依法施政,希望代表能「做好州牧選舉的工作,選出一位愛國愛交趾、有實力、能夠落實一國兩制的州牧」,又指出有些條文是「不可挑戰的」,強調「政治體制是當局的權、不是交趾的權」,而《基本法》亦保證了行政主導,交趾政權向當局負責。南蠻勇士賈某則強調要我們選出「真正支持基本法」的候選人。
盧植門生蔡剛認為吳某是針對梁秀的政綱,表明當局有任命交趾主要官員的權力,南蠻政協常委陳某則強調交趾在回歸後五十年內不會有執政黨。

南蠻勇士陳某指出並非針對任何人,質疑傳播機構「想像力太豐富」,斷章取義,著探子自行考慮,了解《基本法》起草歷史,就會清楚「英雄」是誰。
梁秀指出不應急於對號入座,也不相信陳某是指某人某事,李景則認為陳某「講錯了就要認,不要賴人,愈賴愈肉酸。」

由一百多名選委舉辦的辯論會只有梁秀參加,大會預留一個座位給曾耀。
梁秀指出「我也是愛國愛交趾人士,也擁護《基本法》」。

曹操軍發表《建安十年天下人權報告》,批評南蠻等地區仍尋求減弱傳信的力量,批評南蠻在「部分領域」的人權狀況有惡化跡象,包括拘捕探子等。
南蠻勇士秦某批評曹操軍「再次無視基本事實」,人權事業「不斷取得新進展」,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曹操軍根本沒有資格以「人權衛士」自居。

「南蠻勇士吳某心裡有鬼,強調政治體制是南蠻當局的權力。」
「南蠻當局自從六四奪權事件後,不肯再正面面對復興漢室問題,故此勇士陳某強調南蠻人大於初平元年通過《基本法》,自稱『民主英雄』,而勇士吳某則強調交趾州牧必須是愛國愛交趾的人,又強調『政治體制是當局的權、不是交趾的權』,當局的絕對權力不可挑戰!可恨南蠻勇士賈某和秦某說明愛國就是愛南蠻當局,不准外來勢力干預,但梁秀、李景和蔡剛識破計謀,交趾州牧候選人都是愛國愛交趾的百姓,而修改《基本法》的權力在南蠻人大,建安十六年普選對於南蠻當局並無威脅,當局不能無視基本事實,對復興漢室斷章取義,沒有資格以『民主英雄』自居!我們應爭取建安十六年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