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6日星期五

1988 - 受人財替替人消災

有某銀號的職員提及東主以一手傳信公司股份為花紅,雖然沒有表明意向,但感到「受人錢財,替人消災」,同意授權給東主投票。
傳信公司的股東以大比數贊成票通過私有化,但證監會高調帶走選票調查,待呈交公堂裁決,由裁判官核實點票結果。

「我不明白傳信公司為何要私有化!」
「容我說句話,『受人錢財,替人消災』不是最佳處理方法。」
「是的,傳信公司計劃實施私有化,不再於交易市場買賣股份,而銀號是主要股東之一,爭取更多股票在私有化投贊成票是必然的事。但投票過程應公平公正地進行,證監會明顯不相信這是公平公正的股東大會,要高調帶走選票,不禁教人擔心私有化的公正性!」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