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日星期二

2013 - 可按議事規則驅逐

前董卓屬下文官葉順公開表明追究社民連線成員干擾會議進程的責任,何禮則指出若有人提出修改議事規則會研究,但不欲修例後增加論壇主席的權力。
前論壇主席黃某則表明不認同社民連的行為,主席可按議事規則驅逐違規成員。

黃才批評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和公民黨主動提出修改議事規則,「自詡為復興漢室的組織,竟然聯合保皇黨打壓民主運動,我們絕不會屈服」,但何禮指出聲明中並無要求修改議事規則,余荊則指出只是要求論壇議事規則委員會防止破壞秩序的行為繼續發生。

「興漢,前論壇主席黃某認為主席可按議事規則驅逐違規成員。」
「社民連以較激烈的手段挑戰交趾官員,而前董卓屬下文官是親建制人士,葉順誓言要追究社民連線成員干擾會議進程的責任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論壇並非全部由百姓普選產生,三十席在選民人數不一的功能界別選出,即使修改議事規則,論壇主席亦依照議事規則驅逐違規成員,仍不能解決論壇成員缺乏制衡的毛病,黃才等人只會繼續以激烈手段抗爭!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