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

2275 - 普選定義當局決定

南蠻人大代表譚某指交趾政治體制須須兼顧交趾社會各階層的利益,並要循序漸進逐步發展適合交趾情況的民主制度,若功能界別屬均衡參與,則也應屬於普選,又強調功能界別選舉的「普選定義最後一定是當局決定」。
他又認為現時政改方案已走到「政改五部曲」中的第三部,只能處理建安十六年選舉,往後的選舉辦法須推動另一次「政改五部曲」。
論壇成員張亮指出除非當局閉關封鎖,否則普選定義也應遵照國際社會的定義,擔心功能界別會永遠存在,又指出均衡參與一般是應用在弱勢社群上,盧植門生陳俊則指出說法比如「人治」,而非「法治」,是扭曲《基本法》,又指出普及平等的意思不難解釋,人大常委會不可以胡亂解釋普選定義。

八名高等教育界的選委辭職,又指摘政改方案缺乏民主成份,曾耀違反競選承諾。
曾耀著參與總辭的論壇成員「平心靜氣地提出建議」,希望他們慎重考慮百姓的意願及公眾的利益,又指出若他們辭職,仍會安排補選。

「我們就要拉南蠻人大代表譚某下馬!」
「小弟有理由相信曾耀不會因總辭加強政改方案的民主成份。」
「是的,南蠻人大常委會否決建安十六年雙普選,交趾政權只提交下屆選舉辦法,南蠻人大代表譚某指交趾政治體制須須兼顧交趾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功能界別若能均衡參與屬於普選,『普選定義最後一定是當局決定』是必然的事,但張亮和陳俊識破計謀,普選原則為普及平等,國際社會早有一定標準,功能界別的組成絕不可能『均衡參與』,此舉是扭曲《基本法》。可恨交趾政權堅拒提交終極路線圖,曾耀不能獨善其身!我們應爭取普選終極方案,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