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

2280 - 私隱專員公帑餞別

審計署批評私隱專員公署為前兩任專員亂花公帑舉辦餞別宴,認為開支不符合「適度和保守」的原則,又發現辦公室面積過大,導致租金增加,現任專員吳某指出已修改指引,明文規定不准再用公帑支付有關費用,二人經追討後,已退還涉及款項,又接納審計署的其他改善建議。

南蠻公堂以「案情疑難、複雜、重大」為由,延長異見份子劉某羈押期兩個月。
狀師莫某引述指寫文章是公民的言論自由,不構成犯罪,「沒什麼好偵查的」。

「私隱專員公署被指用公帑餞別前兩任專員不符合『適度和保守』原則,活該。」
「南蠻公民的言論自由沒有了?」
「私隱專員公署曾用公帑為前兩任專員餞別,而餞別宴是私人活動,審計署批評餞別宴亂花公帑,又指出辦公室面積過大導致租金增加,現任專員吳某欲改革公署,接納審計署的建議、追討涉及款項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公私不分,異見人士劉某發表文章即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公堂更指『案情疑難、複雜、重大』,延長異見份子劉某羈押期兩個月,但劉某識破計謀,堅持維護公民應有的言論自由,不承認犯罪。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