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2837 - 成熟時候水到渠成

南蠻前人大常委曾某認為在二十三條立法上,應該成熟的時候就會水到渠成,「希望下一屆交趾政權能夠以群眾人民使命的需要站出來,如果下屆都不成熟,再下一屆也不是說不可以」,又強調建安二十一年可以普選,屆時再立法也不遲。
南蠻前人大代表吳某提及下任州牧要找一個「相對和諧、社會穩定、交趾政權派糖的良好時機推出,同時要將條文訂得比較寬鬆」。

一批參與燭光晚會的社會運動人士自行發起示威,赴一間護衛更亭要求不續保,共有五十三人被控非法集結及襲擊護衛人員,但他們拒絕簽保,護衛人員無條件釋放他們,連同於三月參加上衙門行動、拒絕續保的示威者在內,共有六十七人因拒絕簽保或續保而獲無條件釋放。
論壇成員涂慎指出如疑犯拒絕簽保獲釋,護衛人員在可證據充足之下即時拘捕。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國家安全立法的問題應在社會廣泛接受的前提下推行。」
「景昌,以董懵為首的交趾政權於建安六年推行惡法二十三條藍書卷草案,不少人在立法過程中發現條文上出現技術問題,引起嚴重分歧,但交趾政權堅拒理順此等問題,終於引發七一上衙門行動,我們也因草案而起義。《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要求交趾為國家安全問題自行立法,是交趾政權和百姓必須面對的問題,南蠻人大前常委認為立法是有需要的,應該成熟的時候就會水到渠成,強調不需急於立法,避免引起恐慌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人權承諾,狀師高某等人仍被拘禁,而下屆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仍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我們應於廿五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