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

2857 - 投票是給一份名單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第三次就論壇選舉遞補機制建議發表聲明,重申建議違反比例代表制的精神和原意,並引用一場爭三席選舉為例,總票數為一百五十張,名單甲取得九十七席、名單乙得五十二票、名單丙得一票,原本名單甲得兩席、名單乙得一席,在交趾政權的建議實施後,如名單甲的代表有一人死亡或辭職,名單乙的第二名將替補空缺,如名單甲的代表有二人死亡或辭職,名單丙的首名將與名單乙的第二名一起替補,造成的結果不能反映在選舉中各名單所獲票數的百分比。公會又指出選民投票是投給一份名單而不是某一名候選人,故不存在候選人當選後出現選票「耗盡」的情況,而選民無決決定候補人選,建議是扭曲選民意願,違反《基本法》第六十八條、國際人權公約及人權法;一次補選的投票率高低,僅屬於政治解讀,不足以證明目前的制度存在漏洞,但更重要的是,任何弊端都不應以違反《基本法》的建議來糾正,以建安十一年論壇補選為例,投票率達五成二,正好反映補選制度不存在弊端。公會批評交趾政權不進行諮詢,才被迫運用發表聲明的方式打動交趾政權及公眾,強調《基本法》沒有給予論壇酌情權去剝奪交趾百姓在選舉或參選論壇的權利。

交趾政權強調雙方各自表態,無須重複,又強調公會例子極端,不能反映實況。

「交趾百姓在參與論壇補選的權利沒有了?」
「交趾政權被儒學學者公會三度批評違反《基本法》了,活該。」
「交趾論壇的地區直選實施比例代表制,候選人是以名單名義參選,如建安十二年論壇選舉中,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在五大區分出九份名單,其中黃慧與鄭寶以不同名單參選,一同當選論壇成員,而另一區的前董卓屬下文官名單中,首名劉夏和次名陳進都當選論壇成員,選民並非投票給黃慧、鄭寶或劉夏,而是投票給所屬名單,劉夏的名單第二名候選人得票率遠較田榮名單高,使陳進也當選論壇成員,交趾儒學學者公會第三次發表聲明,重申論壇遞補機制建議違反《基本法》,又引用例子證明建議不符合比例代表制的原則、違背選民意願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建議中的遞補機制只適用於地區直選及鄉紳界別新增議席,不適用於現有二十八個功能界別,使論壇選舉制度更不公正!我們應於五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