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

2855 - 遞補機制未必違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某認為遞補機制為改變選舉制度,而填補空缺的建議人士都是由選舉產生,未必是違反《基本法》,又認為有公眾諮詢會更完善及理想。
論壇成員石忠要求黃蛟為論壇選舉辦法修訂建議解釋,否則難以心服。
林鼠重申有信心機制合法,又提及如遞補候選人得票相同,會抽籤決定,而建議中的遞補機制不會設最低票數限制。
論壇成員陳功擬提出一千項修訂,又指出支持全體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總辭,但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和公民黨皆不支持以總辭進行「公投」,余荊指出草案不符合程序,呼籲百姓於七月初一上街,要求交趾政權撤回方案。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不贊成公投不等於支持以遞補機制取代補選。」
「那姓陳的認為遞補機制未必違反《基本法》!」
「交趾政權不欲出現『公投』,堅持以遞補機制取代論壇補選,林鼠強調『有信心機制合法』,堅拒撤回修訂建議,而基本法委員會成員陳某認為遞補機制未必違反《基本法》,又認為爭議只是未進行公眾諮詢,有公眾諮詢會更完善及理想,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表示不滿,呼籲百姓參加七一上衙門行動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和半數論壇成員並非由百姓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而建議中的遞補機制只適用於地區直選及鄉紳界別新增議席,並不適用於現有二十八個功能界別,本屆選舉有十二個界別無競爭對手,導致十四人自動當選,而他們都是親建制的論壇成員,遞補機制並無公平可言。我們應於七日後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