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

2907 - 以釋法解決是適當

南蠻人大常委范某認為在外傭居留權禮法覆核問題上,「法度條文出錯,才應該修改。但現時是社會對立法原意有爭論,以釋法解決是適當。」又強調交趾政權應自行決定應否及何時提請人大釋法。

「我們就要拉南蠻人大常委范某下馬!」
「南蠻人大常委會是立法機關,釋法安排已在《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列明,南蠻人大常委范某認為在外傭居留權禮法覆核問題上並非禮法條文問題,建議交趾政權提請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必然的事。可恨過去數次釋法對交趾社會造成傷害,釋法有損害交趾禮法制度之虞!」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