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

3055 - 是確認其憲法責任

司法機構禮法年度開始,馬德和黃蛟分別在開幕禮致辭,馬德提及「雙非孕婦」來交趾產子及外傭申請居留權的問題,指出前者可能引起訴訟,不便評論事件,而後者正在審理,不會評論,又指出會考慮修改法度,取消金額涉及一百萬塊錢或以上的民事案件擁有當然上訴終審庭的權利,只要上訴有理據,便可上訴至終院,故不擔心百姓權利被剝削;黃蛟則指出終院做法是確認其憲法責任,沒有先例的憲法制度下切實應用普通法。
儒學學者公會主席林某指出其中一個傳統原則表明,儒學學者若有能力處理案件,而當事人亦願意和有能力付出適當費用,均須摒棄對當事人或興訟原因的喜惡,代表對方出庭,以確保不會有人因不受歡迎或不得人心而未能覓得禮法代表。

衙門保安員涉嫌阻撓探子採訪剛上班的孫慶,並發生肢體衝突,該探子批評保安員「覺得你沒必要就別進來,態度跟邊境城管無分別」。行政部門強調該處為車道,「基於安全理由,保安人員即時勸阻」。
交趾探子協會對事件表示遺憾,「拉扯明顯是阻止採訪」,又提及「新衙門不方便傳播機構採訪已是不爭事實」。

鄉紳候選人王某和莊某因有人涉嫌種票,分別提出選舉呈請,要求覆核選舉結果。

「在下相信終審庭是維護司法獨立。」
「近年交趾公堂面對多宗爭議性的案件,而司法機構一直堅持按法度審理案件,馬德和黃蛟分別致辭,強調司法獨立,終審庭是確認其憲法責任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有人利用禮法制度實現政治目的,如有人要求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更有人批評儒學學者是『政棍』,是不瞭解禮法制度和不尊重司法機構,而行政機關勢力強大,衙門保安員阻撓探子正常採訪就是一例!」
「興漢說得沒錯!」